华东理工大学强化政府采购工作全过程管理

发布时间:2022-03-04

华东理工大学一直高度重视政府采购工作,不断深化改革健全机制,坚持做好对政府采购工作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通过抓实预算源头、明确采购需求、强化管理体制、压实履约评价等一系列有效举措,在实现学校政府采购工作机制健全、运作规范、效益提升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学校各项事业的平稳发展提供了有利的保障。

一、抓源头编制全面精确的政府采购预算

学校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牢牢把握政府采购预算上报的关键时间点,提前主动介入,直接与具体预算单位进行沟通,预先了解摸排来年学校的政府采购计划,并联合财务处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预算上报工作的宣讲会,宣传政府采购预算准确完整编制的重要性,规范政府采购预算上报的范围、原则和要求,引导和促进全校各单位、各部门充分认识和落实政府采购采购人的主体责任,确保采购预算编制合理、范围全面、数据精准,最大程度地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

二、抓事前明确合理准确的采购需求

学校采招中心长期坚持在每个采购项目正式启动之前,组织多次需求确定会,与采购用户详细“推敲”采购需求,指导细化采购要求,明确量化指标数据,管理控制实施风险等,这项“传统”即便在疫情严重、居家办公期间,依旧通过各种“线上”形式得到了延续和保证。针对工程类项目,采招中心组织校基建处、审计处、第三方专业机构(招标代理、投资控制、投资审计)召开需求交底会,几方各自独立完成造价并进行交叉核定,确保每个项目的采购需求、工程量清单和控价编制的科学、合理、准确。

三、抓事中,推出规范严谨采购管理机制

学校采招中心自成立以来,就逐步建立起学校采购工作的制度体系,细化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学校成立采购与招投标工作小组,充分发挥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强化财务处、审计处、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指导,保证每个事项的决策均有制可依,有规可守。采招中心制作了采购告知单,提前分发给各项目采购用户,告知在启动采购前需落实的事项、具体的采购程序和时限等重要信息,并积极与校基建处、审计处沟通协调,推出工程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前的限时办结机制,多方合作,优化流程,进一步提高学校采购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四、抓事后,建立科学完备的履约评价体系

2021年,学校出台了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建立供应商库,对供应商进行日常管理,并针对中标/成交供应商进行履约评价,形成评价档案,以便对学校政府采购项目的履约情况做出全面客观的分析,强化政府采购工作的结果导向,确保物有所值,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更好地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